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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管理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发布
2026年版《特种作业目录》

背景与意义

2026年5月26日,应急管理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矿山安监局三部门联合印发2026年版《特种作业目录》(应急〔2026〕4号)。这是自2010年以来我国特种作业目录的首次大规模修订,对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、预防特种作业事故具有重要意义。

⚡ 为什么要修订?随着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设备广泛应用,部分作业类型已发生重大变化,原目录难以覆盖现行实际作业形态;同时,安全事故暴露出培训考核走过场、证件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,亟需通过目录修订强化源头管控。

主要修订内容

新版目录维持10类特种作业大类框架不变,但在具体作业项目和界定标准上进行了重大调整:

  • 电工作业:新增"电力监控系统安装调试"等专项,明确数字化继电保护、配电自动化作业要求;删除已淘汰的10kV以下用户侧低压装表接电等非特种作业项目;
  • 焊接与热切割:将激光焊接、等离子切割纳入管理范围,删除氧乙炔切割中已实现自动化替代的手工操作项目;
  • 高处作业:将"攀登作业"与"悬空作业"分别单列,提升安全防范针对性;明确5米以上高处作业须配备防坠落装备;
  • 煤矿安全作业:将"智能矿山系统操作"纳入目录,要求具备智能化控制系统操作资质;原"煤矿井下电气作业"调整为"煤矿电气与智能控制作业";
  •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:新增"尾矿作业"专项,将露天边坡在线监测纳入日常作业管理;
  • 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:新增"海上油气田水下作业"专项,与国际接轨;
  • 冶金(有色)生产安全作业:将铝电解脱硫作业、铸造智能控制作业纳入目录;
  • 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:删除"聚合工艺"中已实现DCS全自动控制且无人值守的操作单元;
  • 烟花爆竹安全作业:结合行业整治,部分作业类型取消,改为一般安全作业管理;
  • 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:增设"有限空间作业(监护)"为兜底项目。

培训考核重大变化

新版目录同步配套修订了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,主要变化包括:

  • 培训学时增加:高压电工从72学时增至96学时;焊接作业从80学时增至104学时;煤矿特种作业从60学时增至80学时;
  • 复审周期收紧: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须在期满前60日内申请复审(原规定为90日);逾期未复审的,操作证自动失效;
  • 一人一证:同一人员不得同时持有同类别两个及以上特种作业操作证;
  • 学历要求提高:新取证人员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(原规定为初中毕业);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;
  • 健康要求:须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,癫痫病、精神病、痴呆等神经系统疾病患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;
  • 信息化管理:特种作业操作证全面推行电子证照,纳入应急管理部"安全资格取证"APP可查可验。

企业合规要点

📋 企业应当重点关注:对照新版目录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,对已到期复审、新入职或转岗人员,须按新版培训大纲和学时要求参加培训;旧证换领新版证书的过渡期为1年(至2027年5月31日),逾期未换领的按无证处理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,否则将依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七条规定,责令限期改正,处10万元以下罚款;逾期未改正的,责令停产停业整顿,并处10万~20万元罚款。

法规依据

  • 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应急管理部令〔2026〕第5号)
  •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三十条: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,取得相应资格,方可上岗作业
  • 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七条: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,责令限期改正,处10万元以下罚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