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向
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》,部署2026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重点任务。《意见》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,加强隐患排查治理,强化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作用,坚决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2026年重点监管对象包括:涉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、冶金行业起重机械、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,以及气瓶充装单位。各企业须对照最新法规要求,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自查自改。
起重机械"十不吊"安全准则
起重机械是工贸企业事故率最高的特种设备之一,市场监管总局再次强调,起重作业须严格遵守"十不吊"准则:
- 超负荷不吊:货物重量不明、吊重超过额定起重量不得起吊
- 歪拉斜拽不吊:钢丝绳与吊物角度超过60°不得起吊
- 信号不清不吊:指挥信号不明、起重工未到位不得起吊
- 埋地物件不吊:地下管线、基础等埋设物未查明情况不得起吊
-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:限位器、制动器等安全装置失效不得起吊
- 光线不足不吊:照明不足、视线受阻看不清落点不得起吊
- 棱角锋利无护角不吊:吊物棱角锋利未加垫防护不得起吊
- 过载物体不吊:绑扎不牢、散物堆放过满不得起吊
- 吊索具不合格不吊:钢丝绳磨损超过标准、链条变形不得使用
- 恶劣天气不吊:六级以上大风、暴雨、雷电天气停止室外起重作业
⚠️ 法律责任: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、企业设备未定期检验,依据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可处最高30万元罚款;造成事故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起重机械"十不吊"不是建议,是强制性安全底线。
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与重点
电梯作为使用最广泛的特种设备,其定期检验是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。根据《电梯定期检验规则(试行)》,各类电梯检验周期如下:
- 曳引与强制电梯:每年一次定期检验,重大维修后须专项检验
- 液压电梯:每年一次定期检验,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
-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:每年一次定期检验,使用单位须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申报
- 杂物电梯:每两年一次定期检验
检验重点内容包括:制动器动作可靠性、主驱动链磨损情况、层门门锁电气安全触点、缓冲器压缩量、超载保护装置等。检验发现的问题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,整改不合格不得继续使用。
压力容器年度检查要点
压力容器属于危险性较高的特种设备,其年度检查是发现设备劣化、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。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,并按以下要求开展年度检查:
- 外观检查:容器外表面有无裂纹、变形、锈蚀、过热痕迹,焊缝有无表面缺陷
- 宏观检查:支座、基础有无下沉、倾斜、开裂,连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
- 安全附件检验:压力表、安全阀、液位计等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,动作是否灵敏可靠
- 壁厚测定:对易腐蚀部位进行超声波测厚,记录并与设计壁厚对比
- 接管检查:开孔补强圈、接管角焊缝有无泄漏,壳体有无明显变形
年度检查结论分为符合要求、基本符合要求(需监控使用)、不符合要求三类。判定为不符合要求的压力容器须立即停止使用,经修复并检验合格后方可投用。
企业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建设建议
各企业应按照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和《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》要求,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,重点包括:
- 配备专职或兼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,明确岗位职责
- 建立特种设备台账,记录每台设备的基本信息、检验情况、维修记录
- 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,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
- 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,持证上岗率须达100%
- 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
- 定期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,建立隐患台账,实行闭环管理
市场监管总局明确,2026年将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力度,对主体责任不落实、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,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。
